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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第四次会议召开 审核通过长三角协作2024工作重点等文件

2024-05-18 08:34:17来源:生态环境部 阅读量: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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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在上海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指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成立以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三省一市共商共治,形成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好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会议审议通过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2024年工作重点》等文件。

  近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在上海召开第四次会议。协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协作小组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副市长刘多参会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区域全方位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会议听取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和三省一市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2024年工作重点》等文件。
 
  会议指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成立以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三省一市共商共治,形成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强调,面对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新要求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新挑战,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好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要加强协调联动,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高水平建设美丽长三角,着力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和区域绿色发展协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发挥好一体化示范区的试验田作用,持续产出有显示度的成果。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16个相关部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生态环境厅(局)等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
 
  编辑 | 刘阳
 
  原标题: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第四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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