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地方新闻

辽宁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

2024-04-03 08:52:52来源:辽宁市场监管微信号 阅读量:17 评论

分享:

导读:辽宁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2024年辽宁省办好民生实事清单》。

  辽宁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2024年辽宁省办好民生实事清单》。
 
  为实现年内7.9万家农村食品经营店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目标,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加强分类指导,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按照“四有五不”基本准则和《辽宁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要求》,聚焦临期食品管理、散装食品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管理、餐饮服务经营、违规使用“生鲜灯”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对农村食品经营店的分类指导,推动解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实施智慧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依托“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电子化台账,大力推进“现场检查+云上巡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加强食品安全指导帮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和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加强培训考核,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通过组织培训、入户宣教等多种方式,倡导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切实提升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严格验收标准,建立规范化建设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采用线上检查、现场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互评验收。对已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开展“回头看”实地复查,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推动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成为农村消费市场“放心品牌”。
 
  凝聚多方合力,营造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指导农村食品经营店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持续规范经营。推动建立“乡镇、村包保干部按季督导,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配合,农村食品经营店诚信自律,消费者有效监督”的食品安全共治新模式,形成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农村食品经营店建设的良好氛围。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